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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河南省高院介入“大学生抓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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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08:55: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原标题:大学生掏鸟获刑10年半 河南省高院已介入此案

法制晚报讯(稿件统筹朱顺忠 深度记者李明德 实习记者张明明) 近日,“河南大学生家门口掏鸟窝获刑10年半”一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晚18时,被判刑大学生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替儿子请了律师,希望法院能启动再审程序,相关申请材料已递交新乡市中院,目前正在等待通知。今晚19时,法晚记者获悉,河南省高院已经介入此案,对其判决正在进行专题研究。

2014年7月,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啸天暑假期间,在河南省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过暑假。7月14号,他和朋友王亚军去河边洗澡时,在邻居家门口发现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后来,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他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另一买鸟人。

2014年7月27日,二人又发现一个鸟窝,掏出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拿到闫啸天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第二天二人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二人被批准逮捕。

2014年11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他们掏的鸟是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今年5月28日,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啸天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亚军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贠某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今年8月17日,新乡市中院对此案做出裁决,维持了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
今晚18时,被判刑大学生闫啸天的父亲闫爱民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已替儿子请了律师,希望法院能启动再审程序,相关申请已递交新乡市中院,目前正在等待通知。今晚19时,法晚记者获悉,河南省高院已经介入此案,对其判决正在进行专题研究
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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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09:00:12 |只看该作者
因为抓几只鸟就被判刑十年,也太过稀奇,这背后肯定有其它的运气之类的因素。昨天看新闻,新闻里报道说这年轻人叫阎亮,看名字觉得原因好像跟名字没啥关系---今天看这新闻的后续报道,新闻里拍出了他的学生证---他的真正名字竟然叫:阎啸天

都说儿子坑爹,但爹坑儿子的,恐怕也不少,这个可算典型-----起啥名字不好,起什么啸天-----这不就是阎像老天爷咆哮的意思------如今还是未时代,泉下坤土执政,阎王执政-----天让阎掌握大权,阎却像天咆哮-----看天找不找阎麻烦的!

本来姓阎的,在这时代,是好运的,起这倒霉名字----实在太:坑子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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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月  我给我女儿取名为朱凌月,坎娃,凌字是不是也用得不好  发表于 2015-12-4 08:20
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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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13:12: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栾五行 于 2015-12-3 13:14 编辑

索性。。阎孝天倒又好了。。。不要说没事,哪怕摊上大事,天也必定是垂怜的~可见名字多有门道~父母怎么起这倒霉催的名字~来这宝坛里的同学们都是有福气的,绝对不坑子女,不被子女坑,叩谢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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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22:12:35 |只看该作者
可能是金庸迷,射雕英雄传里,郭靖的爸爸叫郭啸天,出场后很快就被杀了,而且死后被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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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5:52: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报捷 于 2015-12-7 15:53 编辑

这又是媒体在抹黑法院。

燕隼是猛禽,类似小型的鹰一类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窝产蛋2-4只,小鸟在成长过程中还会互掐,优胜劣汰,最多成活2只,一般一窝只活1只。

十几只小鸟根本不可能是从一个窝里掏出来的。猛禽活动范围比较大,窝分布不是很密集的,而且很高,哪那么好掏的,这绝对是把方圆几十公里的鸟窝都掏了,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判十年是有法律依据的。

后面轻描淡写的说又掏了一个鸟窝,那个据说不是燕隼,是什么也不明确说,猛禽有的卖的很贵的,上万的,绝不是随便几百元而已。据说是凤头鹰,这个贩卖收购一只就起刑,3只以上算情节严重。

这媒体写这文章,绝对和这人掏鸟窝一样,是有预谋有目的的抹黑司法。


以上是一个学生物的人经查阅资料后负责任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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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绵绵  这么一说的话,这熊孩子一点不冤枉啊,但运气是肯定不好的。  发表于 2015-1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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