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与时空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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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tpd007

就是这么欺负你!——新婚姻法实战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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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22:00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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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22:56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那边农村有一句老话是,男人离婚再婚难如登天,女人离婚再婚易如逛街,在农村,女人是不会剩的。城里则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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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42:14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那边农村有一句老话是,男人离婚再婚难如登天,女人离婚再婚易如逛街,在农村,女人是不会剩的。城里则不知道。
天龙 发表于 2011-8-17 12:22


我看城里与农村刚好相反。

男人离婚后找女人,一抓一大把。
女人离婚后,很难再另找一个。
快乐学养生,幸福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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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43:59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说,有些女人通过离婚致富,因为每离一次婚就可以瓜分一次男人的财产,所以,法律这样规定可以杜绝这种情况。----确实有这种情况,然而,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正如菜刀可以杀人,是不是就规定不允许大家使用菜刀了呢。在婚姻中,多数女性毕竟过着正常生活的 ,并没有什么想要分对方一半房产来致富的想法。

夫妻双方因为担负着繁育后代的义务而走到一起,所以,在过去,几乎是没有离婚一说的,而只是男人三妻四妾,大家凑在一起过日子----小妾,基本上充当着高级奴婢的角色。那样,虽然男人三妻四妾,但家庭倒也还稳固,孩子们有个安心的地方长大;女人年老色衰也不用担心被扫地出门,有人养老送终。
现代社会,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却对男人的财产没有任何限制,也对男人的出轨没有任何限制,于是,离婚大行其道-----到最后,使得大批经济困窘的女性,完成生育的任务后,便被这社会彻底抛弃-----这是自然所希望看到的吗?-------世界末日到了,也许,这真的是老天的意愿吧,因为这样,必然会有大批女性因为害怕将来而不得不为自己奋斗,于是,搁置生儿育女的愿望,不再那么热心于生育--
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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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48:00 |显示全部楼层
外国只要离婚,男人就得付给女方一大笔赡养费,让你离不起婚,有钱自当别论,因此,定这些法律的人都是男性,肯定站在男人的角度去考虑,悲哀呀,重要部门女性工作者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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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50:49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我自己来说,我和龙之神的房子都是两人共同奋斗来的;对于我的两个女儿来说,我肯定会为她们各自提供一套房子,不会看上未来女婿的财产之类-----所以,看上去这部法律跟我没任何关系,又或者,因为自己过得不错,这法律对我看上去倒还有点益处的(比如,可以防止未来女婿分我女儿的房产之类)。
然而,尽管从个人的角度说,这部法律对我没啥不好,但仍然,面对这样的情形,有点忧心----因为,这部法律,必然会导致中国的社会完全脱离原有的轨道,会导致中国大乱。
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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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54:58 |显示全部楼层
试想一下,夫妻双方共处一个屋檐下,某日爆发争吵,有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说:搞没搞错,这房子是我的,不高兴请滚出去。-----面对这样争吵的语言,那样另一方倘若有房,会真的愤怒搬出;倘若没房,则会打心底里升起隐忧,尽管那不过是夫妻双方争吵时的话语,但很难不会对没房的另一方心理留下很深的伤害---因为其实人最最害怕的,就是无处可去。
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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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59:36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这部法律与我无关 但还是觉得制定法律的人太过草率 太没人性
身在乱世 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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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2:59:41 |显示全部楼层
试想一下,夫妻双方共处一个屋檐下,某日爆发争吵,有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说:搞没搞错,这房子是我的,不高兴请滚出去。-----面对这样争吵的语言,那样另一方倘若有房,会真的愤怒搬出;倘若没房,则会打心底里升起隐 ...
栾博士 发表于 2011-8-17 12:54


就是,要有退路,给自己创造一个真正值得信赖的安全感。哼谁怕谁,激情已过,谁都不求谁。有欲望的想办法置一套房产,没欲望的来去自如,不着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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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3:04:09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很糟糕的问题:就是双方老人的赡养问题。
赡养一个健康老人,无非就是付点钱,不是什么困难事情;但若是赡养那种卧床不起或者长期病弱的老人,那足以会验证那句“久病床前无孝子”的话的,会非常之累。
现在假设夫妻双方都有房子,面对一方的这种让人极累的老人,另一方很可能会说:我凭什么要去照顾呀,我没干涉对方去就已经很好了------因为,那老人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留给自己的子女的,作为儿媳或者女婿,根本就没份的。-------任谁都会有这样的心理,在金钱上,大家已经算得如此明白了,那当然,在对方老人的生老病死方面,也会清楚明白的。这时候想要女婿或者儿媳来帮着照顾一下老人,恐怕得协商了再协商,每日付工钱了(问题在于,你愿意付工钱,人家不愿意干呀)
现在假设夫妻一方有房子,另一方没有,这下更糟糕了,想要没房子的那方照顾有房子那方的父母,那简直是痴人说梦----本来就一直对于寄人篱下心怀怨恨,怎么还可能有心情照顾对方老人。有那时间还得想办法挣几个小钱养养老呢,以防哪天就被对方给踢了。

在这部法律之下,中国所有传统的道德、亲情之类,全都崩了个彻彻底底!
栾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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