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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顶起这文章来!
因为我在群里参与婚姻法的讨论的时候,这种观点被人说成是我需要补脑,和我聊天是浪费时间!太让人郁闷了!
我想说的是,我虽然脑力不足,但是我还是有自己的观点!
看了老师的另一帖子里的对 ...
littleship126 发表于 2011-8-17 15:26
同学之间,就事说事
没必要较真儿
天天一向讲话如此,习惯就好了,各人有各人的观点,如果完全意见一致那也就没味儿
有很多事,你不是当事人,但一定要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特别是作为国家的法律来说
其实这件事我也想过,和我关系真不大,我们俩婚前是月光族,家当都是婚后挣下,也不存在这个情况。而且我老公也算对家庭有责任感的,不致于到那一步。
这件事告诉我们,还是两个人一起白手起家共同致富好,家里的家当,各人有一份。
加强主神是硬道理,主神强的人,她想遇到这种事也不容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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