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与时空的奥秘

 找回密码
 请用中文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楼主: ktpd00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就是这么欺负你!——新婚姻法实战推演

[复制链接]

20

主题

0

好友

7465

积分

在线时间
3083 小时
最后登录
2023-12-16
阅读权限
150
积分
3109
帖子
2939
UID
4997
191#
发表于 2011-8-18 17:43:27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婚前买的房,钱是公婆出的,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
小易易 发表于 2011-8-17 18:24
呵呵 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6

主题

0

好友

2534

积分

在线时间
857 小时
最后登录
2024-4-29
阅读权限
100
积分
2099
帖子
1009
UID
4530
192#
发表于 2011-8-18 18:36:08 |只看该作者
其实新婚姻法是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婚前的婚后的,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是男方买房,女方来住呢?其实女方买房的也有,不用这么性别差异吧
而且离婚后,假如是全职的家庭主妇或者主夫,是可以要求另外一方对自己在婚姻存 ...
moonlight991 发表于 2011-8-18 16:36


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是男方买房,女方来住呢? 为什么孩子跟爸爸姓而不是跟妈妈姓呢?
家庭的贡献给予劳动报酬怎么算呢?按所住城市保母的工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6

主题

0

好友

2534

积分

在线时间
857 小时
最后登录
2024-4-29
阅读权限
100
积分
2099
帖子
1009
UID
4530
193#
发表于 2011-8-18 18:38:39 |只看该作者
总之我是支持新婚姻法的,特别是关于亲子鉴定方面,充分考虑了保护儿童的权益,婚生和非婚生都一样受法律保护
moonlight991 发表于 2011-8-18 16:39


婚生和非婚生都一样受法律保护?  那就是鼓励找小三生孩子啦! 反正结婚不结婚生的孩子法律都承认,那结不结婚还有什么意义呢?那结婚证还有啥用?只用来约束女方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46

主题

0

好友

3684

积分

在线时间
1073 小时
最后登录
2024-5-30
阅读权限
150
积分
1924
帖子
1669
UID
157
194#
发表于 2011-8-18 18:57:51 |只看该作者
此‘解释’有悖我国家庭传统伦理道德。没有特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6

主题

0

好友

1738

积分

在线时间
638 小时
最后登录
2020-9-29
阅读权限
100
积分
555
帖子
732
UID
4454
195#
发表于 2011-8-18 19:15:09 |只看该作者
谁做的这新婚姻法,脑子进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0

好友

1151

积分

在线时间
448 小时
最后登录
2021-7-23
阅读权限
100
积分
242
帖子
216
UID
22726
196#
发表于 2011-8-18 19:55:28 |只看该作者
有人说,有些女人通过离婚致富,因为每离一次婚就可以瓜分一次男人的财产,所以,法律这样规定可以杜绝这种情况。----确实有这种情况,然而,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正如菜刀可以杀人,是不是就规定不允许大家使用菜刀 ...
栾博士 发表于 2011-8-17 12:43


老师说的正是,自然规律之下女性就是弱者--经济上的弱者,当弱者不被社会保护,反被欺凌,那真是违背自然,违背天理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4

主题

0

好友

1435

积分

在线时间
724 小时
最后登录
2017-2-27
阅读权限
100
积分
1173
帖子
946
UID
619
197#
发表于 2011-8-18 21:57:56 |只看该作者
看到网上的其他论坛里有人说:这不是逼着女人当小三吗?
是啊,贫苦的农村女孩们,因自身的条件有限,可能会有更多的人投入小三的阵营。
现在靠工作,很多人也只够温饱,养老看病都是不敢想的事情。靠老公,不过是当个免费的老妈子、全陪而已,更惨。给老公生孩子,岂不是让自己惨上加惨,连工作都没有了,还得花钱;生个男孩,可能还有口饭吃,生个女孩,....唉!
当小三,最起码,趁年轻,尽可能从男人身上得到更多的经济保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5

主题

0

好友

795

积分

在线时间
666 小时
最后登录
2019-7-2
阅读权限
70
积分
538
帖子
474
UID
2231
198#
发表于 2011-8-18 22:06:32 |只看该作者
很多年以前了,我看过一个真实故事,男女主角名字不记得了。男的是个英国人吧好像,女的是我们中国人。他们结婚十多年吧,离婚分财产时男方拿出了女方花费的所有存根,最后女方分文未得到。

可怜我们的中国女人,除了震惊以外,心被伤到极点。

当时我就想到,外国人的法律意识很强。即使在感情如胶似漆的时候,也不忘保护自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4

主题

0

好友

1435

积分

在线时间
724 小时
最后登录
2017-2-27
阅读权限
100
积分
1173
帖子
946
UID
619
199#
发表于 2011-8-18 22:41:06 |只看该作者
即便是现在城市里的女人,很多不也是工作家务一样不拉吗。妇女因为生理心理导致的弱势地位全球都存在。

昨天和老公讨论新的条款问题。感觉婚姻就是一合法同居关系。

老公说,男孩子以后结婚,不仅要出房子,房产证还得在婚前加上女孩的名字才行。否则没人敢和他结婚。家里的活请钟点工,男人女人都不干,公平吗。

我在想,既然社会要求女人自强,女人也许真的赶鸭子上架,个个都去忙自强。经济差,那就辛苦些。除了上班;早晚还可以选择做钟点工,给别人家做饭打扫卫生,连带把自己的饭也管了,还多挣收入。家里的活,个干个的。早睡早起身体好。生孩子的事,交给医院,试管婴儿,出钱借腹生子;没钱就别生(尤其是农村女人);一定要生,也随母亲的姓。谁家老人谁管。
一旦不幸,女人离婚了(此条仅限城市女人)。带孩子回娘家好了。自己的父母总是疼自己的,日子还是会过下去的。男人之所以强势,跟传统有关,家里的财产大都是由男人继承。城市里只有一个孩子,既然是女孩,当然是女孩继承了,以后也不会太差。
甚至,在男方经济不强势的情况下,双方都没有能力买房结婚,城市里的女孩也许会要求男方入赘,和女方家人住一起。男方和女方一起,挣钱养家养孩子照顾女方家的老人。基本上,男方除了必须的开销,工资全额上交,家务全都得干,得任劳任怨,孩子跟女方姓,才能保住婚姻。否则,随时净身出户。女孩子在娘家的保护和财产继承上,不断积累优势资源,只会逐步走向更强。这不是母系社会的样子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0

好友

2702

积分

在线时间
1213 小时
最后登录
2022-8-6
阅读权限
100
积分
542
帖子
523
UID
595
200#
发表于 2011-8-19 07:35:43 |只看该作者
结婚前处理掉双方各自的固定置产,然后共同置产,这样不留后患。只能这样家才有保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请用中文注册

手机版|Archiver|风水与养生,怀孕保健,育儿保健,月子保健 ( 苏ICP备09036564号  )

GMT+8, 2024-6-23 01:56 , Processed in 0.448056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5 Licensed

© 2001-2012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