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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tpd007

就是这么欺负你!——新婚姻法实战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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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2: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男方家出房子,呵呵!可以租出还贷,自己哪怕借钱付个首付就可以买一套属于自己名下的房子了。女人一定要给自己留个后路的。
发表于 2011-8-18 12:30: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婚姻的本质来说,在一夫一妻制下,任何人的婚姻都不是保险的,不管现在的感情有多火热。----所以,人必须给自己留条后路,以防万一。作为女人,更需要未雨绸缪,为自己准备一个永远都会属于自己的小窝。
栾博士 发表于 2011-8-17 13:54


还好什么都靠自己,夫妻俩白手起家就不会为这个事发愁.
发表于 2011-8-18 13: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在干着修订法律这么重要的事,这些人太需要调调体质呀
发表于 2011-8-18 15: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终于知道了---2012的世界末日就是因为这个婚姻法
发表于 2011-8-18 15:4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nbaby 于 2011-8-18 15:48 编辑
加油,小天算!呵呵,你还记着那忘情方啊。
musicar 发表于 2011-8-17 14:14


呵呵,什么样的忘情方啊?还有断情散配方?想知道
发表于 2011-8-18 16: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当天看到这个新规定的时候,我跟很多芹菜一样很愤怒,新婚姻法的推出让养小三地成本降低到了0,却让辛苦育儿的妇女净身出户,很悲哀
   还好我们这套房子是婚后买的,而且写的是我,我老公和女儿的名字,基本不受新婚姻法的影响
发表于 2011-8-18 16:3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新婚姻法是保障了双方的权益,婚前的婚后的,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是男方买房,女方来住呢?其实女方买房的也有,不用这么性别差异吧
而且离婚后,假如是全职的家庭主妇或者主夫,是可以要求另外一方对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家庭的贡献给予劳动报酬的,就是不外出工作一方的劳动付出,其实法律也是支持的
发表于 2011-8-18 16: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之我是支持新婚姻法的,特别是关于亲子鉴定方面,充分考虑了保护儿童的权益,婚生和非婚生都一样受法律保护
发表于 2011-8-18 17:07:21 | 显示全部楼层
195# moonlight991 所以婚内生女儿的,可以找小三多生儿子了,那么受伤害的是谁?
发表于 2011-8-18 17: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看来各位对自己的婚姻很没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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