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与时空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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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闲心,也来聊一下新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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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4:15:54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littleship126 于 2010-12-1 16:14 编辑

这段时间经常看到有关新婚姻法的新闻等,本来没有什么关注,因为感觉和自己无关。呵呵,但是还是有事没事也看了看,看了后,稍微思考了一下,觉得做女人还真不容易!
新婚姻法里说婚前财产永远都是婚前财产,并且婚后如果是父母给钱买的房子,也是一方的独有财产。
其实,这些法律和我都无关,第一个,我们俩都是白手起家,第二个公公婆婆也没有钱给我们买房,相反的是,我们和大部分人一样,得孝敬公公婆婆,尽做晚辈的本分。

但是可能自己喜欢管闲事吧,还是忍不住多想了一下:
现在房价这么高,真的能够凭自己的势力买起房的能有几个!农村里,以他们的势力建一套房子也是不容易!因此,一般很多年轻人都是需要父母支持才可以解决这个住房问题!

如果是独生女的话,这样的女孩和男人一样的是平等的,都有父母做后盾,她和先生一样,经济实力会相当,都会有所谓的婚前财产,公证不公证没有特别大的厉害关系。

但是我想说的是那些尽身出户的弱势女孩子!

尽身出户,相信我们不陌生!中国的传统观念就是儿子是自己家的,女儿是别人家的!出嫁了别说要问娘家要什么东西,相反的,她还得经常往娘家搬东西,这样娘家才觉得这样的女儿才没有白养!几乎所有的农村女孩子可以说是尽身出户!

那好,女孩子净身出户,到了夫家以后,生儿育女持家,一般很少经济上的收入。这种情况下,如果她的婚姻有变数的话,对不起,娘家你没有份!如果她还真以儿子女儿都有继承权去打官司的话,相信她会被口水淹死,说父母养她那么大,还回来争继承权,真是养了只白眼狼了!

而夫家呢?它也没有份!根据新婚姻法,房子永远都是丈夫的婚前财产!如果离开了夫家,她将无处栖身,只能随便找个人,快点嫁掉吧!但是这样的婚姻会不会重蹈覆辙呢!所以农村的女孩子,希望您的婚姻永远都不要有变数!

如果是城市里的女孩子呢,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话,我想父母的东西,她很少有分!这样的话她的处境和农村女孩不会好多少,除了她可能会有工资等!她也只是剩下一条路,赶紧找个人嫁掉吧,这样她才有可能有个栖身之地!

想想哦!女人,就像只能永远飞在天空中的鸟,娘家,夫家,她都不会有保障!她嫁去夫家,尽媳妇的本分!但是做公公婆婆(也是父母)的给你们买的房子竟然和她没有关系,想想多寒心!她到底永远当外人还是当自家人!

也许,有人会说,女人,你要自强,自立!但是在现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女人由于观念,或者自己本身的能力问题处于弱势!这是不可否认的!并不是每个女人都可以做女强人!

也许,有人会说,谁叫她们离婚!但是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经济高速发展,与之相对的是婚姻越来越不稳定!女人在经济地位上本来就犹豫生理原因以及传统观念上处于弱势!而婚姻法却没有给她们保障!

女人,尽身出户,嫁过去,尽心尽力,做媳妇的本分!但是公公婆婆(其实也可以说是父母)给他们买的房子永远都是她丈夫的!哪一天,她们的婚姻出状况了,即使她一点过错都没有,但是,她竟然也会落得个无处栖身的下场!

男女平等是应该提倡的。但是这个社会上男人和女人其实并不平等,那么仅仅在婚姻财产上谈所谓的平等有何用呢!

女人啊!婚姻法提醒你,得自强!婚姻法告诉你,什么都不可靠,除了自己的势力!
但是在这个以男人为中心的社会,处于弱势的女人,谁来给她们保障呢!

哈哈,瞎操心,竟然想了些这样的东西!欢迎大家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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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20:41:19 |只看该作者
N年前,陈文茜说了一些大概是现在的法律,女人结了婚没有任何利益的话,我觉得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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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20:28:01 |只看该作者
天天,光明磊落。
火地晋 发表于 2011-8-17 18:44

呵呵,我也不想乱得罪人!不过,中国人情大于理,人情大于法律,那是没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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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20:26:43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几位的说法,现在大多数女性是有工作的,我们应该增强自己的主神,努力工作给自己的生活保障。老师也说过,夫妻双方是两棵树,无论是金钱上的还是家务上的,都要有所担待,不能依靠着另一方。法律的事,就当 ...
春分 发表于 2010-1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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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8:52:27 |只看该作者
存在就有一定的理由
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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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8:50:31 |只看该作者
做一个嫁给谁都会幸福,遇到怎样的挫折都开心生活的女子吧。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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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8:50:28 |只看该作者
观念快要颠覆了,不知道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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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8:45:30 |只看该作者
没看过新婚姻法,但个人觉着谁出钱财产归谁没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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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8:44:35 |只看该作者
恩,给看到我刚才那些话的人道歉



我又在申时发脾气了,招了相火的道,当然,没看到的人是幸运的。



发脾气总归不好



我说了什么是不是求助,我自己知道就可以了,不论法律如何变,我的生活一切照 ...
小天算 发表于 2011-8-17 16:22

天天,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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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8:37:35 |只看该作者
留个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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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7 18:31:1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快乐少女 于 2011-8-17 19:01 编辑

事情都有两面性。我认为夫妻两个共同致富和共同养育孩子是一样的,虽然辛苦却能培养感情,加固感情。
父母不要过于包揽下一代的责任和义务,不一定是好事。
这几天正经历一弟弟离婚。公婆属于特善良的老人,自己一辈子省吃俭用,给儿子买房结婚。婚后又带孙子。
待儿媳胜过女儿,百依百顺,买摩托买汽车,调动工作等等为儿媳二老出钱很大方。一步一步把儿媳培养成少奶奶,出去来牌唱歌喝酒,儿子胖怨公婆,儿子眼近视怨公婆,儿子学习不好回家给公婆脸色看。最后因女方在外面有外遇,15号离婚了。公婆在家痛哭,一心待人,完全没有防备。感情接受不了。
幸亏房子还是老人的名字,没来的及过户。

这个贴我没看全,不知大家争论的是什么,只是有感而发,发泄一下自己的情绪。当然男人出轨女人也很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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