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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6日晚通报:经过抽检,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制售的洗发水中,二噁(恶)烷含量不会危害健康(据《新京报》)
这显然是与近日媒体舆论中传得沸沸扬扬的霸王洗发水容易致癌的说法唱了个对台戏。公众面对波涛汹涌而来历不明的舆论和面对国家权威部门的鉴定,应该相信谁?笔者认为还是应该相信权威部门的意见,对洗发水,不能搞“舆论棒杀”。
舆论这东西,一旦形成了声势,要扭转过来,是很难的,尤其是在“谈癌色变”的心理环境之下。这一次,对于一个每天接触公众的头发和皮肤的商品的伤害,的确是下手不轻。这与有舆论说某某人是个杀人犯,结果权威部门鉴定说此人不是相类似。又好比有舆论说某某人是个贪官,有权威部门为他洗冤一样。
为了保护人的名誉权,在全世界的法律里都有相关的准则,如果有人造舆论说某某人是杀人犯,那一定是要吃官司的,要负法律责任的。对于一种商品,如果悍然宣布其具有“杀人”的危险,从法律角度来说,也是要吃官司的。这一次,人们拭目以待,因为这是法律为市场经济保驾护航的一个试金石。
人们不仅要问,媒体舆论宣布一个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日用品可以“致癌”,为什么就不先听取国家权威部门的意见呢?为什么消息是来源于一家境外的什么机构呢?根据法律,这个机构可以有权对广州制售的商品作“死亡鉴定”吗?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报可以看出,霸王洗发水受到了冤枉,幸好权威部门这次的动作很有效率,立即对媒体舆论进行了纠错。当然,从法律的角度讲,“霸王”还有权力追究损害商品名誉者的法律责任。
这件事情令人想起东北一个城市出现过的一个新闻案例,有两家造棉胎的工厂竞争,其中一家买通了电视台的记者曝光另一家造黑心棉,结果诉诸法律之后记者被判要负法律责任。这件事情还使人想起许多年以前有一种名叫“中华可乐”的商品,因为和霸王洗发水相似,用了中药藿香之类的原料,是一个有民族特色的品牌,也是挨了有害健康之类的“舆论棒杀”之后便消声匿迹了。去年,广东的王老吉凉茶,又被铺天盖地的舆论乱棒打来,说要凉胃。危急之际,幸好卫生部紧急救驾,力挽狂澜,保护了这个民族品牌和南方人的民间饮料。不然的话,今天货柜上王老吉的位置早就被什么“可乐”占据了。
中国人5000年以来就知道一些天然植物可以用来洗头,对头发极有好处。这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传统医学的精华,一个企业将其发扬光大,是有利于社会的事情,当然也在客观上和纯化学合成的洗发水形成了竞争。即使霸王洗发水一类具有民族传统特点的商品有什么问题,也应该依据法律程序,依据国家权威部门的鉴定意见来严肃对待,而不能搞“舆论棒杀”。
(来源:四川新闻网)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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