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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男婴之死司法鉴定:厦门第一医院三大过失 [打印本页]

作者: beautypeace    时间: 2010-11-15 09:57
标题: 男婴之死司法鉴定:厦门第一医院三大过失
【等待】 接受调解或打官司
“感谢这份有良知的司法鉴定,宝宝病不致死啊!”昨晚,一字一句看完这份司法鉴定书的那一刻,陈丽珠心潮难平。
陈丽珠说,他们是因为相信大医院、相信大医院的专家,才会送儿子到厦门市第一医院看病的。她还查过主治医生、儿外科副主任医师苏毅的简介,苏医生1990年毕业,先后三次在北京儿童医院儿外科进修,是2007~2009年中国卫生部援外专家。
“这样的医生,如果不麻痹大意,怎么会把我儿子治死了呢?”陈丽珠说,她老公的奶奶,本来就患有轻微的白内障,曾孙死后,她一想起就哭,哭肿了眼睛,现在几乎看不见了。现在,家里一边要照顾她,一边还要为宝宝的死亡讨说法。这个家庭的每个成员,已经50天没人脸上有过笑容了。
“我折腾不起啊,希望尽快能有个了结。”陈丽珠说,无论这起医疗事故的结果如何,儿子是永远回不来了,“我天天都在祈祷,祈祷他在天堂,不再有病痛。”
陈丽珠说,现在摆在他们一家面前的路有两条:接受调解或提起诉讼。结局如何,她现在心里也没数。
【回放】
7个月大男婴病亡家属质疑医院过错
9月24日,南安市石井镇人陈丽珠和老公一起带着7个月零22天大的儿子,前往厦门市第一医院看病。9月25日上午10时,儿子被宣布死亡。
这个孩子是陈丽珠和丈夫叶文芳所生的唯一儿子,也是叶家的五代单传。孩子死后,叶家上下悲痛欲绝。家属列举了“四大疑点”:一级护理的患儿,却在4个钟头里找不到医生;病情恶化,医生没告知;仪器坏了还在使用;坠肠复位挤破肠子,致粪便进入腹腔。对于这些问题,院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切以司法鉴定结果为准,到时医院会负起该负的责任。
随后,厦门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先进行尸检,后申请诊疗行为有无过失的司法鉴定。10月25日,陈丽珠拿到尸检报告。她儿子的死因,系肠坏死穿孔引发急性化脓性腹膜炎,并发展为败血病和感染性休克,终致循环呼吸衰竭而死亡。
新闻回顾:男婴在厦门市第一医院死亡 家属列举四大疑点
男婴在厦医院死亡:别让病人成为医院嘴里的肥肉
□快刀短评
拷问医德
一个来到这世上才7个月零22天的孩子,因为坠肠(疝气)被送到厦门第一医院就诊,从进入门诊,到被医院宣布死亡,还不到20个小时。
孩子是如何死的?司法鉴定的结论告诉我们:是医生的三大过失,让病不致死的孩子,匆匆离开了人世。手术前,在对病儿的疝气进行手法复位时,要是医生能慎重一点,也许,孩子的肠道就不至于穿孔;在手术中,要是医生能认真细致一点,将可疑已坏死的组织切除干净,也许,孩子就不至于,发生感染中毒性休克;术后,要是医生对病情严重性及早作出正确的判断,在病情恶化时,能及时归位抢救,也许,孩子也不至于死亡。
可惜已经没有“也许”。是医生的这一点一滴的过失,导致了孩子的不幸离世。换言之,是医生的极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让一个本不该死的孩子死了。这是对生命的漠视,是对病人生与死的麻木。
如果医生没有良好的医德,都像这样不负责任,那么,医院再先进的设备,医生再高明的医术,对于病人来说,都是无益的。
有人说,现在的医院什么都不缺,缺的是医德!(荣兄
作者: beautypeace    时间: 2010-11-15 10:08
这是厦门第一医院最近发生的事故,这是个大医院,很多家长带小朋友去这个医院看病,听说这个医院就像个幼儿园,今年初我也带女儿去看过一次湿疹(听说这家的医院看湿疹很好),皮肤科的女医生看了一眼就说是湿疹,手一挥马上写了很多药单子,完了就去拿药,一看药,居然开了半个月的药,记得有碳酸钙颗粒两盒,洁尔阴洗液一瓶,还有进口药膏,还有消炎的药,这么多的药,居然没给一个袋子(害我手捧着这么多的药回家)!当时我很生气.回到家我没有给女儿服药,而是试着用糙米莲子煮汤给女儿喝,喝了个六天就见效了,之后把医院开的药全扔了.后来孩子病了,就再也没去过这个医院.
作者: 胆气十足    时间: 2010-11-15 10:40
好多年前,我自家堂兄的孩子,3,4岁了因为做疝气手术致死。
作者: 天灵宗宗主    时间: 2010-11-15 11:04
医院确实有错,也会因此而承担相应的后果。但做家长的,似乎也应该反思,如果孩子带得很好,不去医院,不就遇不到这样的不幸了么。---疝气之类,本质上是因为脾亏。为什么人家的小孩不脾亏,而自己的孩子脾亏了呢?----在这里说这样的话,估计会招致许多人的棒喝,然而,如果不希望以后的孩子再出麻烦,这点,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的。
作者: 小天算    时间: 2010-11-15 11:16
现在的人,活着不值钱,但是只要死了,必须值钱,必须有人负责

走在路上摔一跤,别人没事儿,这个腿折了,那么一定要告路政公司,要是摔死了,那这钱可厄大发了

当然如果撞在电线杆上,那么就要找电力公司要钱了

自己过马路不看车不看灯,但是被车刮蹭了一定要从车主手里要钱

所以活人送进医院,死了,当然,你医院得赔了,奇怪,这世上有长生不死的人吗?谁说送到医院一定就能出来一个活蹦乱跳的好人?死亡和年纪有关系吗?谁说小孩子就不可以死?

现在的人,不知道被什么熏陶了,一定要找别人负责,一定要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转嫁给别人,以此获得满足和慰济。。。

以前我也很怕死,也很怕孩子出事,但是那时候我想的是,即便真的我有亲人死了,我得到了赔偿但是我敢花吗?这是用亲人的命换来的啊钱上不带血吗?

生死是天注定的,送不送医院都会死的吧,要怪真的得怪自己的命出问题了
作者: 幸福好人生    时间: 2010-11-15 11:27
还是多找自己的原因。
当然孩子没了肯定很伤心。
作者: 东方    时间: 2010-11-15 11:36
医院确实有错,也会因此而承担相应的后果。但做家长的,似乎也应该反思,如果孩子带得很好,不去医院,不就遇不到这样的不幸了么。---疝气之类,本质上是因为脾亏。为什么人家的小孩不脾亏,而自己的孩子脾亏了呢?- ...
luanboshi 发表于 2010-11-15 11:04
就是因为不想走进医院的门,所以自己开始学中医,医院的种种大家都心知肚明,可还是一生病就往医院送,结果只能听天由命了。不想有这样的事发生,大家努力学好栾门中医!
作者: 黄石山    时间: 2010-11-15 13:48
把自己和家人健康掌握在自己手里
作者: 山之灵    时间: 2010-11-15 14:04
老师说得对,还要从自身找原因。
作者: 东方若木    时间: 2010-11-15 14:22
说来说去,常自省无大错
人死了,再多的赔偿又有何用
如何避免悲剧再次发生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 和气生财    时间: 2010-11-15 15:31
矢在肉中,医者怎能不痛!

患者还能把所有责任推到医者身上,医者自顾不了,怎能有仁德
作者: 玉芽儿    时间: 2010-11-15 17:23
老师说得对,还要从自身找原因。
作者: 和谐    时间: 2010-11-16 10:00
我们这里也有个一岁多的小男孩疝气,他的父母都是西医,说是等孩子大点再去做手术。
作者: 绿森林    时间: 2010-11-16 10:26
还是把孩子的身体调养好,少进医院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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